宪法与我们的距离——刘正昊
各位老师、各位同学,
大家好。我是来自高2015班的刘正昊。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《宪法与我们的距离》。
几天之后的12月4日,就是国家宪法日。历经4次修改,1982年12月4日,我国现行宪法正式实施。在初中的道法课上,我们曾学到过: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、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。这便是宪法总纲中的第一条。可见,宪法规定了我国的政治制度,是我国实至名归的“根本大法”,同时也体现出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。
据史料记载,早在清政府时期,不少有识之士就已经在与西方列强的交流过程中,了解了其宪法体制,并展开研究。在二战过程中,中国在了解自身与西方列强国力的差距后,也明白其宪法制度的优越性。从此,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宪法的研究中。于是,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954年9月20日,独属于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正式实施。
那么,宪法究竟为何有如此之高的地位,又有怎样的实际用处呢?
上文所提,宪法开篇规定了中国“人民民主专政”的国家性质,也就是说,在中国,人民是国家的主人。民主国家,意味着人民在政治上享有的自由发表意见,参与国家政权管理等权力。这一性质,保证了人性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,因为人们不可能也没有理由去推翻一个自己掌权,同时又享受利益的政权。在古代,许多时期的老百姓,都因为与统治者的地位不平等,陷入了被人欺侮,甚至连人身自由都没有的困境。无论最后是以暴动起义反抗,还是在痛苦中消亡,这都是对社会发展的沉重打击。宪法还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力,例如宪法第37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”。同时,宪法还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、通信自由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。综上所述,宪法对公民在国家地位上的肯定和各项权力的保护,为社会的稳定、国家的进步和个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上面的话,可能会让大家感觉宪法十分的高大上,距离我们很远。其实不然,宪法涉及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,他就在我们身边。举个例子,假如你是一个音乐制作人,有过许多的优秀作品,却被另一家公司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直接拷贝而去,进行简单的修改,就投以商用。宪法第11条规定:国家保护个体经济、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。你可以通过围绕这一条宪法的民法或刑法,寻求法律途径的保护。
“奉法者强,则国强;奉法者弱,则国弱”。作为一名青年,我们要从现在起去尊崇宪法,学习宪法,遵守宪法,维护宪法,培育自己的法律信仰,法律意识与规则意识,为自己日后真正步入社会做准备,这样我们的国家发展会得到更大的保障,民族也会更有希望。
我的演讲到此结束,谢谢大家!